不满失主语气,女子怒将手机扔进垃圾桶:捡了

摘 要

  近日, 长沙的周女士不慎弄丢了新买的价值5000元的手机,尽管她很快联系到了捡到她手机的人,但在拿回手机的过程中却发生了许多不愉快。捡到手机的女士对失主的态度很是不满,

近日, 长沙的周女士不慎弄丢了新买的价值5000元的手机,尽管她很快联系到了捡到她手机的人,但在拿回手机的过程中却发生了许多不愉快。捡到手机的女士对失主的态度很是不满,并表示:我不欠你什么。


拾得遗失物的人有返还原权利人的义务,不过在这一案例中,失主的态度也在网上引发热议。


元旦假期,周女士到妹妹家做客,这期间周女士的手机在妹妹小区丢失。发现手机丢失后,周女士第一时间拨打了自己的电话,并留下了录音。得知拾得者在小区内的一家美容店做美容后,周女士的妹妹到美容店帮她取手机,但人到了之后却发现对方已经离开了,手机也无法打通。


通过小区监控视频,周女士发现手机是被一个带小孩的女士捡到的。按照周女士一方的说法,从手机被捡到、妹妹去要手机这段时间,拾得者还在店内,但美容店主却告诉她人已经走了。无奈之下周女士的妹妹在业主群发布了寻物启事,还强调这种行为涉及非法侵占。因为都在一个小区,很快捡到手机的女子就被找到了,不过拾得者说手机“又丢了”。再给这位女子打电话,她情绪有些激动,说自己没有必要为谁保管手机、也没有拿着不还。


社区介入协调后发现,是拾得者认为失主态度不好,于是就将手机关机了,还把手机又扔到垃圾桶。对此周女士表示,也许有一些误会让对方感到不舒服,对此她表示十分抱歉。


有网友则表示,案例中周女士一方的做法欠妥,又是录音,又是扬言“非法侵占”,先入为主地认为对方就是想占便宜,这换做是谁心里也不舒服。


其实捡到遗失物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很多,也确实有人因此惹上了官司。此前北京的一名吕先生就因捡到一块玉坠被告上了法庭。


吕先生在遛狗时发现路边有一枚玉坠,因担心狗狗误食将玉坠随手丢到了垃圾桶,视频监控记录下了这一幕。之后丢失玉坠的失主找到了吕先生要求返还,但玉坠已经丢了,吕先生自然拿不出来。最终失主将吕先生告上法庭,要求返还玉坠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。


据失主说,玉坠是外婆留给自己的,意义十分重大。吕先生不服,他认为丢失的玉坠价值不明,要求赔偿1万元没有法律依据,且失主频繁地和自己以及家人联系,这也扰乱了他和家人的正常生活。随手将捡来的东西扔进垃圾桶却惹来了官司,对此吕先生也很恼火。最终该案双方达成调解。


《民法典》规定,拾得者有保管和归还义务,如知道失主而不归还的,可能构成不当得利。而如果因拾得者过失导致财物损坏或灭失的,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。拾得遗失物的义务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解释,拾得者对遗失物有保管义务,也叫“无因管理”,最好的解决办法应该是妥善保管并最终交还失主,或者将遗失物送交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。


拾得者捡到遗失物后有妥善保管的义务,如吕先生惹上官司的这一案例中,就是因为没有尽到保管义务导致。这类案例提醒大家,路上拾遗不要随意处置,交给公安机关部门或及时寻找失主才是正确的解决办法。


当然,网上的讨论也值得引发思考。考虑到拾得者义务有时候会给自己惹上麻烦,未来是否会出现这样的一幕:人们看到遗失物纷纷绕道,最终环卫工人将这些遗失物当做垃圾丢进了垃圾桶。可能被环卫工人捡到的手机、被吕先生丢进垃圾桶的玉坠,最终这些“遗失物”还是进了垃圾桶,这样的结果显然也不是大家希望看到的。


qyanglu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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